美国交通部(USDOT)在 8 月 3 日发布新闻稿,宣布发布了一个新的行政法规提案,将会显著提高针对消费者在航班异常时的保护,强制航空公司在指明的情况下全额退款。这个法规将会在接受公众评论之后,由交通部发布最终规则(final rule)并宣布生效,所以还有一定时间。

机票退款

针对以下行程显著改动,乘客可以获得机票全额退款:

  1. 起飞时间提前 3 小时(国内)或 6 小时(国际),或到达时间延迟 3 小时(国内)或 6 小时(国际)
  2. 出发或者到达的机场改变
  3. 转机次数增加
  4. 舱位降级
  5. 改变机型,导致服务和机上产品显著变差

不仅如此,新的法规要求航空公司通知乘客,在这些情况下,乘客有权获得退款。而不只是邀请乘客接受退抵用券(travel credit)。

退永不过期的抵用券

在 COVID 期间,许多航空公司都主动把不可退款的机票退成了抵用券。新法规要求在以下情况下,航空公司必须退抵用券,且抵用券不得有有效期限制:

  1. 乘客由于美国或外国政府的限制,被禁止旅行(原因例如居家令、入境限制等)
  2. 在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期间,根据 CDC(或其他国家的类似机构或 WHO)的建议,有医生建议乘客不要旅行或乘客自行决定不旅行
  3. 因为自己可能感染或感染了严重传染病,可能危急公众,根据 CDC(或其他国家的类似机构或 WHO)的建议,有医生建议乘客不要旅行或乘客自行决定不旅行

但是,航空公司或者旅行代理可以征收退款的手续费,手续费必须是按人数收费,且是合理的。

影响?

新规则的退款条件将许多航空公司现在不明文的规定固化了下来,所以对普通航空公司来说影响不是特别大,但是对于廉价航空来说。这个规定是一个很好的改进。廉航就不能用自己的承运合同为理由,拒绝给延误 1 天这么久的乘客退款了。抵用券(travel credit)永不过期也是一个很好的改进,就不需要担心一段时间用不掉这个老大难问题了。

最后,这个行政法规仍然处于订立程序中间,还需要至少几个月的时间才会成为最终法规,然后才能生效。大家要用上的话,还需要耐心等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