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 年 12 月 15 日,加拿大运输局(CTA)定出新的《航空旅客保护条例》(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)第二部分正式生效,自 2019 年 12 月 15 日起,航空公司得为航班延误事件赔偿乘客,延迟时间越长,赔偿额越大,大概为 400-1000 加元(约 5300 元人民币)。

另外,超额预定和行李损失早已有赔偿,从 2019 年 7 月 15 日开始,加拿大运输局(CTA)定出新的《航空旅客保护条例》(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)第一部分就已经正式生效,如果乘客因机票超售被拒绝登机,必须获得赔偿,赔偿金额为 900-2,400 加元(这点超售赔偿,UA 早就准备好了);行李丢失或损坏最多可获 2,100 加元赔偿。

虽然表面上看旅客得到了充分的赔偿保障,但是为了平衡收益,航司的机票期望价格肯定会变相提高的。对于长期在加拿大飞行的人不见得是好事。对于偶尔飞加拿大的人倒是很不错的条例。